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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系统后,我带全家逆天改命全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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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系统后,我带全家逆天改命》是作者 “利小晚”的倾心著作,姜宁沈墨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她刚穿越过来,就听到外面嘈杂的惊呼声。根据外面七嘴八舌的议论声,她很快就弄清楚了自己现在的处境,她貌似穿书了。开局准新郎跑路了?她转身改嫁那个全村避之不及的乡野男人。 就在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的婚姻时,她意外获得了一个逆天的系统商铺。 从此之后,他们夫妻两齐心协力,发家致富,让之前看不起他们的人啪啪打脸!...

《激活系统后,我带全家逆天改命全集小说》精彩内容

《激活系统后,我带全家逆天改命》中的人物塑造十分出色,每一个角色都令人印象深刻,推动了情节的发展。这本激活系统后,我带全家逆天改命已经连载至第89章 大结局,书友们可以继续追更喽!

书友评论

超级好看(♥∀♥),看到结局,感觉还不够看👀,怎么一下子就没有了,很值得看的一本书📕

能不能多更点,更快点,

70年代写得跟50年代似的,作者一点常识都没。 而女主真是年代版的“普信女”,没本事又自以为是[吐][吐][吐],女主穿书看过全书剧情有先天优势,带金手指商城,却把生活过得这么穷逼的人也是真的废物!

求多更新!!更新太慢也太少了

这本小说写又不是四五十年代,很快就恢复高考了,那时候买卖应该不会赚那么少,怎么可能就做赚五毛,两块多,不可能,绝对不止

作者大大码字加油,不够看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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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阅读

姜有田说起了往事,曾经他也是参军过的,不过是个军医。

他在部队里救了一个老首长的命,为了感激他,老首长就给了他一个信物。说只要拿着信物去找他,只要不做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事情,只要他能做到的,他都会答应。

这个信物的分量可想而知有多重。

姜宁忽然想起一件事,很多年后,姜柔好像就是结识了一个很重要的人物,靠着这层关系,顺利拿到留学名额和沈墨一起出国留学的。

不仅如此,她还顺利的开办了自己的公司,总之过得顺风顺水,赚了很多钱,简直风光无限。

这个大人物中途好像被下放过好几年,貌似就是接下来的几年。后来平反了才恢复了自己的地位。

所以姜柔也是后来才得到的那些好处?

姜宁记得他好像姓秦。

“爹,你救的这个老首长姓什么?”

“秦。”

得了,应该就是这位了。

原著里,姜柔肯定拿到了信物。那他们也太忘恩负义了,拿到了信物,依靠这层关系过得顺风水顺,却对原身那么绝情。

这男女主,都不是好人啊。

就是这个秦姓有点熟悉……

对了,她那个过世的婆婆好像也姓秦,不过肯定是没有关系的。

陆钊可没有说秦家有什么大官,他娘也只是说曾经的秦家是一般还可以的普通家庭。

“爹,这信物您别给出去,您自己留着用。”姜宁直接的说。

姜有田点头:“爹不给。我给你留着,你将来若是有需要就拿去用。”

“我也用不着,您自己留着就行,不能给其他人。”姜宁不怕他认为自己对亲人薄情寡义,反正她就是不让他们占便宜。

姜有田被她这孩子气给弄笑了,“放心,爹不给。我心里清楚着呢。”

她爹就是清醒,姜宁放心的笑了。然后她就去帮他处理药材,这些药材姜宁都认识,原身学过,她处理起来也很上手。

姜有田也趁机给她讲很多中医知识。

很快就要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姜有田让她去做饭,给陆钊送去。

“昨日的野猪肉还剩不少,你做一些,给钊子送去。他就带着一些红薯,能顶什么,还是要吃点荤的才行。”

姜宁也是这么想的,就几个红薯,的确不顶饿。商铺里的好东西不能众目睽睽之下拿出来吃,但野猪肉可以啊。

现在谁不知道他们家有野猪肉。

姜宁立刻就去烧火做饭,做的是玉米高粱饭。

玉米糁加一些高粱米,提前用温水浸泡好,捞起来放入罐子,每一斤粮食加三斤多的开水,用大火蒸半个小时,然后停火十分钟,再加大火蒸十分钟。这种方法蒸出的米饭,每一斤可以蒸出五斤多。

这是这个时代普遍通用的一种粮食增量法。

除了这种增量做饭方法,还有很多种,都稍微有些复杂。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基本上都掌握了这些技能。

现代那种直接把米饭放进电饭锅就煮的方法,对这个时代来说简直太浪费了,会被骂死的。

姜宁做的米饭还是很奢侈的,虽然没有大米,但是有玉米糁和高粱米啊。要知道大家伙中午,基本上都是吃点红薯,或者一个粗粮窝窝头就很不错了。

更穷一些的,直接不吃。吃杂粮饭,那都是奢侈。

蒸米饭的时候,姜宁就去做菜。

浸泡过,又焯过水的野猪肉拿来切成片,土豆切成小块,放在水里一起炖。炖的时候,姜宁放了一点白芷去腥,她爹是大夫,家里正好有白芷。

其他调料,就放了一些酱油、盐,还有两根切碎的干辣椒。

什么八角香叶,姜和大蒜,还有味精花椒,对不起,没有。顶多就是在出锅的时候,撒上一些葱花。

不过倒是可以买……

姜宁看了一下商铺里的调料,买了一点花椒面和味精,偷偷的加了一些进去,增加一点鲜味麻味就够了。

要是做得太香,她担心到时候大家都来围观陆钊的饭菜。

饶是如此,她炖出来的土豆野猪肉,味道也十分诱人了。

姜有田直接咂吧着嘴巴走进厨房,“闺女,你做了啥,那么香?”

“土豆炖野猪肉。”姜宁笑着回答。

姜有田顿时就感觉饿了……

然后他守在灶前帮她烧火,实则是为了等开饭。

姜宁接着又迅速炒了一大碗青菜,青菜用水炒的,快出锅的时候,加了矿泉水那么一小瓶盖的菜籽油。

姜有田张了张口,实在是忍不住询问,“闺女,你给钊子做饭,都是这样?”

“哪样?”忙碌的姜宁听不懂的反问。

“就是一次放这么多油?不是爹心疼油啊,你之前在家也没这么浪费啊,当然你想吃可以使劲吃,可是钊子知道你这么舍得吗?这油一年到头就那么几斤,你这样造,爹担心你很快就没得吃啊。”

要是炒一个菜就放这么多油,一两个月就能吃光,剩下的十个月咋办。

当然可以用钱买,可是花钱的地方太多了。要买粮食,买布做衣服,买一些生活用品,还有一些人情往来,还要留一部分过年过节……

这钱是怎么都不够用的。

以后他们还有孩子,孩子要上学,要吃饭,要开销,又是一大笔钱……

姜有田第一次反思,自己会不会把这丫头宠坏了。但是她之前也没这么浪费啊。

这一瞬间,他甚至盘算着要如何去多挣点钱来养她了。

姜宁知道自己用的油是多了那么一点,可是没想到,在他们眼里竟然用了那么多。

她的观念果然还没彻底改过来,毕竟她已经非常克制的在用了。

这么一大碗青菜,按照现代的量来说,就是三个一般盘子的量。三盘子青菜,用那么点油,真的不多啊。

再少就感觉吃的是水煮青菜了,其实好像也没差别。

“爹,您说的对,我下次注意点。”姜宁深刻反思的说。

但她下次还这样。

她有系统商铺在手,真的不想让家人都吃得太清汤寡水了。而且这已经很寡啦。

姜有田看她这么懂事,反而感觉愧疚。是他没本事啊,让闺女一直吃苦,想多吃点油都小心翼翼。

“你用吧,爹有钱,爹给你买!”他豁出去的说。

再苦再累,也不能苦了孩子啊。

不就是吃点油,并不奢侈。

可是当饭菜摆上桌的时候,看到姜宁拿出的几颗鸡蛋,他突然就沉默了。

姜宁在蒸饭的时候,顺便丢水里几颗鸡蛋一起煮熟。

“爹,您吃个鸡蛋。我去给陆钊送饭,您先吃,不用等我。”姜宁装好饭菜,用篮子提着就出门。

姜有田看着有肉,有鸡蛋,有油炒青菜的一桌大餐,沉默了……

这孩子,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奢侈。

额,不对,家里已经没鸡蛋了,她这鸡蛋哪里来的?

肯定是偷偷带来的!

钊子也真是的,怎么能由着她胡来,他们自己吃就行了,不用拿来给他。

……

姜宁提着饭菜出门,按照记忆去找陆钊。

这个时候已经秋收过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深耕土地,好起到疏松土壤、活化土壤、杀灭病虫草害,改善土壤结构的目的。

而且每日还要去挖防空洞。

那句口号是怎么说的?

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

别看已经解放了很多年,这个时候的局势仍旧很不稳定,隔壁的老苏69年就在袭击我们呢。所以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少不了。

姜宁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场行动大概要在78年才结束,好像是这样的吧。

反正她也只记得大概,历史学得不够深刻。

陆钊他们早上在深耕土地,还有一些农活也要干,然后下午就开始挖洞。

姜宁来到地里,正好看到大家开始休息吃饭了。

很多人吃的都是红薯、土豆,或者杂粮窝窝头。

像姜宁这样送饭的很少。

看到姜宁提着篮子走来,姜家的一些青年就很有眼见力的大声呼唤陆钊,“钊子,给你送饭来了!”

陆钊停下手中的农活,转头看到姜宁,立刻就丢下工具走过来。

“你怎么来了?”他笑着询问。

“给你送饭。”

“我不是带了红薯?”

姜宁笑着偷偷的说,“我做了好吃的,就给你带了。”

陆钊眼底的笑意忍不住加深。

在外人看来,两人靠在一起像是在说悄悄话,感情十分要好的样子。同样也在干农活的沈墨看到这一幕,莫名的有点不是滋味的转过头。

他走到田坎边,拿出自己早上出门准备的两个红薯,正准备吃。一个杂粮窝窝头忽然递到他面前。

沈墨疑惑的抬头,是吴思玲。

“沈知青,吃点这个吧,总是吃红薯也不顶饱。我家里给我寄了一些钱,我这里粮食有多的,大家都是朋友,请你吃一个。”吴思玲喜欢沈墨,但从来不刻意流露出什么。

哪怕跟他搭话,或者送他东西都能找到理由,说得很坦然。给人的感觉就是她和沈墨只是关系好点,是很好的朋友。

这就是吴思玲的聪明之处。

她知道沈墨有喜欢的人,也很反感别人缠着他。所以她很会保持距离。

沈墨笑着拒绝,“不用,你自己吃吧,我吃红薯就够了。”

“跟我还客气什么,我们是一个地方来的,大家理应互相照顾。你也帮了我不少忙,在我眼里,你就是我的好朋友。拿着吧,我们一起吃。”吴思玲大大方方的塞给他。

沈墨只好接受,“那就多谢了。”

他其实也想吃,沈家这些年落魄了,虽然底蕴还在,但现在已经落魄到了无暇顾及他的地步。

不然原著中,他也不会一直接受姜宁带给他的好处。

他是人也要花钱要吃饭,原主无条件的为他奉献,时间一久他就觉得理所当然了。甚至因为太过厌恶她,而觉得花她的钱是一种报复。

认为那是姜宁活该的。

但现在看到姜宁嫁了人,对陆钊那么好,他的心里又有点不是滋味。

“好香啊!姜宁,你给他带了啥?”一个大娘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好奇的询问。

为了不太引人注意,姜宁特地把陆钊拉到远一点的地方坐着吃。结果这么远的距离,他们居然都闻到味了。

姜宁想起了一个说法,说人在饥饿的时候鼻子就会很灵。哪怕相隔一条街都能闻到食物的味道。

看到大家伙都被香味吸引,姜宁也不藏着掖着,“就是剩下的野猪肉,炖了点土豆。”

“还是陆钊有本事啊,竟然能猎到一头野猪。这野猪肉我也吃过,可是没这么香啊。”

姜宁笑着说,“做法不一样,只要处理好了,就会没有腥味,味道自然就香了。”

“我姐就是手艺好,姐夫你说是吧?”周家树啃着自己的红薯走来拍马屁。

姜宁还不知道他吗?

这是来蹭吃了。

不过周家树的行为并不让人讨厌,他也是和姜宁亲近才不客气,当然他给姜家干活也很卖力。

周家树蹲在陆钊面前,眼巴巴的样子让姜宁想到了几句歌词:一只哈巴狗,坐在大门口,眼睛黑黝黝,想吃肉骨头……咳咳……

“姐夫,我姐亲手做的这肉是啥味?好吃吗?”周家树啃着红薯询问,“我还没吃过我姐亲手做的野猪肉呢。”

陆钊顿时很大方的把碗伸过去,“尝一块。”

“谢谢姐夫!”周家树立刻用手夹了一块猪肉放进嘴里,那味道,简直不说了,绝!

好吃得他舌头都要吞下去。

不过他吃了一块就不吃了,很自觉的坐在一旁专心啃自己的红薯,在一些人眼里,周家树这行为没什么,就跟个小孩子一样。

他是姜宁的表弟,从小一起长大,两家关系本来就很好,两人也跟亲姐弟似的,所以认为他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在王巧巧看来,周家树也太没骨气了,他这样子一点都不男人。

王巧巧绝不承认自己心里嫉妒姜宁。

嫉妒她从小就比她们过得好,嫉妒她不用怎么下地干活,还有野猪肉吃。

王巧巧咬着红薯阴阳怪气的说:“有的人就是命好,大家伙都要下地干活,就她不下地。而且天天吃肉,过得比我们老百姓好多了。可怜我们累死累活种的粮食,年底的时候还要分出来养这种人。在过去这种人叫什么来着?对,剥削老百姓的地主,吸血的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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