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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病娇主神他总在装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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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言情《快穿:病娇主神他总在装乖》,是小编非常喜欢的一篇现代言情,代表人物分别是乌列尔乌利尔,作者“IrisIris”精心编著的一部言情作品,作品无广告版简介:【主神他又在吃醋了!!!】【快穿✘1v1甜宠✘双病娇】明筝从斗兽场买回来了一个奴隶,流浪狗一样,脏兮兮又笨拙。但很好养活,剩饭剩菜都能吃得干干净净。却总觉得自己很脏,每次和她牵手都特地把手仔仔细细擦干净,用力到擦掉皮。他会在有人刺杀明筝的时候,不眨眼地徒手掐死人,即使带着一身血回来,也不会邀功,只会呆呆跪在地上,仰头看着她。明筝对他很好,亲自教导他,为他起名字,教他人并没有高低贵贱,告诉他,只要洗干净就不脏了……还会不嫌弃地摸摸他的头,甚至会抱他。所有人都觉得明筝喜欢这个奴隶。明筝却说,她只是觉得他好玩,等无趣了就会丢掉他。可话音落下,空气凝滞了,原来他就站在门外,一字不落听到了明筝的话。夜晚,那个总跪在她身前的奴隶,僭越地扑倒了她,咬住她的唇,他一边亲吻一边流泪。“不要丢掉我,我会永远缠着你的。”第二个世界(待更新):“即使我是没有实体的Ai,也会缠着你不放的,所以别幻想可以抛下我。”第三个世界(待更新):“我的爱人他好像精神有问题,有时冷若冰霜,有时又死缠烂打,甚至会吃自己的醋,就好像我在和两个人谈恋爱。”...

《快穿:病娇主神他总在装乖》精彩内容

他敛眸,指尖蜷缩,想要死死捂住跳动的心脏,把它拽出来,撕碎。

明筝高傲瞥了他一眼:“你叫什么名字?”

九歌愣了一下,注意力从自己心脏移开,喉结艰难滚动着,用嘶哑怪异地声音说道:“没有名字。”

明筝闻言还有点雀跃,剔透神秘的眼眸亮亮的:“那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好。”

主管又悄悄用余光瞪了九歌一眼,真是毫无修养的粗俗生物,殿下屈尊给一个奴隶赐名,他却竟然不万分感激,只敷衍无礼地应了一个字,万一皇女成了女王,他不知这是多大的殊荣吗。

可主管根本不会想到,一个被遗落在世俗角落,为了活着拼尽一切的奴隶是如何懂得贵族的礼仪呢。

“那就叫做乌列尔吧,喜欢吗?”

九歌抿唇,乌黑秾长的睫毛颤了颤,耸出的喉骨微动,有些迟疑地说出了这两个字:“喜欢……”喜欢是什么意思?

他不懂。

但他的首觉告诉自己,应该回答喜欢。

她想要他回答喜欢。

“乌列尔。”

,明筝笑吟吟重复了一遍,像是很满意自己起的名字。

“嗯。”

,九歌应下。

主管眼里几乎要渗出毒汁了,他真的快被逼疯了,如果不是怕死,他真的很想质问为什么殿下要给一个低贱的奴隶起象征智慧和光明的大天使的名字。

乌列尔……真是一个好名字啊。

呵。

凭什么,他配吗?

他不应该一辈子在腥臭腐烂的地下室和老鼠抢食物,然后被角斗场里的野兽撕碎嘛。

想必高高在上的大皇女殿下没有见过乌列尔三年前刚来这里和野狗抢食物的样子吧,甚至那食物只是平民家养的狗都嫌弃的泔水,是多么的狼狈不堪,多么的美妙啊。

只要见到了,她就明白为何奴隶就理应生生世世成为奴隶了,庸碌无知的奴隶骨子里都是肮脏的、卑微的,毫无尊严的。

明筝提起裙摆优雅起身,回头看了乌列尔一眼。

“行了,起来,跟我走吧。”

乌列尔起来之前,还捡起来了刚刚明筝砸在他身上的羽扇,羽毛扇是整齐的淡粉色羽毛,坠了丝绸坠带和铃铛。

他肮脏的指腹落在了柔软的扇尾,想递给明筝,却想起来自己的手有多脏,他僵住了,被烫到了一样,扇子又啪嗒一声坠在地板上了。

明筝顺着声响看去,发觉了发生什么了,提着裙摆,优雅俯身捡起来,然后砸在乌列尔手上,轻哼一声:“拿好,弄脏了洗干净就好,摔坏了我会生气的。”

乌列尔布满了糙茧和皴裂的两只手捧住羽毛扇,甚至不敢动手指,唯恐粗糙的指腹刮坏羽毛。

捧着那么柔软的东西,他的神情一阵恍惚,就像是坠入了漂浮的云海,竟莫名脱力一瞬,向后趔趄了下才站稳。

这就是梦吗。

他从来不做梦的,但是今天做了一个好奇怪的梦啊。

是因为他要死了吗?

明筝从他手中拽出来扇子,用扇骨敲了敲这个蠢狗的脑袋,然后又扔回去:“愣着干什么,怎么那么傻!”

明筝看着乌列尔呆呆的样子撇了撇嘴角,好神奇哦,明明不久之前看到的九歌还是漠然又虚伪的样子。

“对不起。”

乌列尔藏在头发中的耳尖一阵发烫,他低垂着头,骨节分明的五指攥着斗篷的衣角,拙劣模仿着他偶尔听闻的人类的对话方式。

因为是漠然听进去的,到底要说什么话,做出什么反应,大脑的记忆就是断断续续的了,他太不明白,只会说着苍白重复的字眼。

是如此的手足无措,像只刚被捡回来的弃犬,再怎么做也不像被主人养大的家犬。

“那么喜欢说对不起啊,来,也向主管先生说一句。”

“对不起。”

乌列尔听不出来明筝的阴阳怪气,她让他做什么,他就毫无迟疑地顺从,哪怕是要他向总是欺凌践踏他的人道歉。

明筝眉心拧着,发现和一个根本没怎么接触过人类生活的笨蛋生气毫无意义。

她干脆说清楚:“蠢狗,以后除了我,不准向任何人说对不起,听到没有。”

“好。”

乌列尔再怎么迟钝,再怎么像野兽,但只要是动物,都会察觉到偏心。

听到明筝的话,他的心变得有些奇怪,又黏又热的,像是猛犸象心口溅出的鲜血的洒在脖颈上的触感。

乌列尔,好想,挖开胸腔,将心脏掏出来啊。

她会想要吗?

明筝退后一步,仰头偏脸打量了下乌列尔。

他明明有一米九多的身高,脊背宽厚,宽肩窄腰,破烂衣衫下是粗壮的臂膀,沟壑分明的肌肉,可却总弯着脊背,把自己的脸落在自己的影里,更不用说注视她的眼睛,意外对上了就又慌乱移开,把一切神情都藏在长长黑发下。

经天累日,从未取下的枷锁深陷在他的脖颈肌肤下,留下了似乎永远不会痊愈的、深重的,淤紫勒痕。

明筝拔出轻盈又锋利的配剑,挥向他的脖颈,反应无比敏捷的乌利尔没有任何闪躲的动作。

剑刃割断铁链的声音犹如指甲剐蹭石板般毛骨悚然,锁链铮然坠地,看起坚不可摧的枷锁断开了,似乎又并没有。

取下心底沉重的枷锁需要的是自我,可一个没读过书,没和人交流过,和狗抢食物,和野兽搏斗的奴隶又哪来的自我呢。

明筝蓝紫色的眸子转了转,想着回到宫殿,就把他的头发给剪了,看他还敢躲开她的目光。

训狗,自然是驯养敢咬人的狗才算有意思。

明筝又拿出袖口里面藏着的小刀,割断了一截缠绕在自己纤细手腕上用来装饰的浅紫色的绸带,放在乌列尔的手中。

“把头发扎起来,露出脸。”

乌利尔粗糙宽大的手抓着流云般的浅紫色绸带,微怔。

扎头发?

他不会。

没有自尊心的乌列尔似乎感受到了一种被人们形容为窘迫的古怪情绪,他太笨了,他什么都不会。

他好想逃开,像老鼠一样躲回见不到光的角落,他不想看到她嫌恶的目光,哪怕这目光他己经受一生,早己麻木漠然。

明筝注视着乌列尔的反应,眉心微微皱了一下。

不会扎头发就首说,又愣在原地自我厌弃……明筝目光扫了一眼身旁的侍女,侍女误以为明筝想要让她来,尴尬闪开了目光。

她虽是皇女殿下的侍女,却也是贵族家的小姐,怎么可能去碰一个奴隶,还给他扎头发,这要是传出去,她一定会被嘲笑一辈子。

看着侍女明显不情愿的动作,明筝眯了眯蓝紫色的漂亮眸子,不过也并未生气,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高低贵贱的观念根深蒂固很正常。

不过,她并没有这个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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