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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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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穿越重生《百日余晖》,男女主角任启晖张德修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非常值得一读,作者“恋尘苍狼”所著,主要讲述的是:在广袤无垠的四海八荒之中,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这里生活着一群普通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们的主角从出生就有着与众不同的天赋,万物都可以与他交流,但是,在他成人礼那天却突然晕倒,医生把着他的脉搏叹息,他只有一百天的寿命了。...

《百日余晖》精彩内容

“张大伯,我的病需要忌口吗?”

“我可以坚持吃药,不能吃的我肯定一口都不碰。”

“我也可以按时锻炼,早睡早起。”

坐在对面的大夫一言不发,任启晖的脸上写满了焦急。

许久大夫叹了一口气:“没有需要注意的,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略显沉重的一句话,让任启晖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纵然声音不高,任启晖却听着震耳欲聋。

“不,不可能吧,大伯,你是不是又在和我开玩笑,你平常最喜欢开玩笑了。”

张德修一言不发,他面前翻开厚厚的一本书,那一页最清楚的一个黑字,是“瘤”。

别说在他们这个小村庄,就算是到了大城池,他们也对瘤病束手无策,只有修炼者可以剔除自身的病灶,重新生长出新的五脏六腑。

但是一百天,且不说这个村庄根本没有修炼者,就算有,一百天,如何从普通人修炼成可以自己排除病灶的修炼者?

“张大伯,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张德修无奈的摇摇头,自己也是有心无力。

“可是,可是,可是我刚二十岁,今天才刚刚成人。”

“时也,命也。”

任启晖还是不敢相信,最后一次问道:“我还有多少时间?”

“不足百天。”

短短四个字,却紧紧地捏住了任启晖的心脏,使得他喘不上气来。

……

浑浑噩噩的走在小路上,任启晖已经不记得是如何离开医馆的了。

他的脑中一片空白,撞到了行人,撞倒了小孩,撞到了大树上,步履蹒跚的走着,对于路人的指点叫骂恍若未闻。

刚刚弱冠之龄,在杨柳抽枝,桃花绽放的年纪,却半只脚踏进了终点。

不足一百天吗?自己能在这一百天里干什么呢?

时光如水样流逝,光阴似箭般穿梭,不过是弹指一挥间,百日就过去了。

“遗憾吗?有吧。不舍吗?也有吧。难过吗?难过吗……”

任启晖自问自答,跌跌撞撞的问自己,是否难过。

说实话,任启晖对于这个世界并无太多的留恋,这世间可能美好,也可能残酷,但是与自己并无太大关系。

爱情……

在这个小村庄中,大家都是一同长大的好友,几乎没有见过村外的人,所以爱情什么的,对自己来说过于遥远。

亲情……

三岁,父亲经常酗酒,母亲精神失常,五岁的一天夜里,母亲用门口的那把斧头砍死了喝的烂醉的父亲,从此,吃百家饭长大的任启晖就再也没有感受过亲情的温暖。

那个所谓的“家”,不过是天黑之后睡觉,天冷之后避寒,下雨之后的庇荫罢了,没有一点温度的地方。

只有每年过年前,远方的奶奶赶来看自己的时候,才能寻得一丝丝心灵的慰藉,但是不到大年三十,奶奶就会被大伯接回去。

每次来都会对着自己谩骂。

其实任启晖知道,大伯恨的不是自己,而是杀了他弟弟的那个女人。

只是自己容貌与母亲有三分相似,大伯每当看到自己,就会想到自己的母亲。

任启晖常常自嘲,自己一生艰难困苦,如同泥浆里的虫子一般挣扎生存,究竟是为了什么目的,为什么自己还活着?只是因为周围的人也还活着罢了。

但是如今,得了这个瘤病的病,虽然不清楚到底是什么程度,不过应该是也活不长久了。

从屋中一块砖头之后拿出用布包好的碎银。

那是父亲买酒后找回的银子,布上还能隐约的看出一点深色。

在深处是自己这些年积攒下的积蓄。

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孤身一人来到了附近的镇上,买了一整只叫花鸡。

小时,曾经在集市上见过一个衣着华贵的小孩抱着一整只叫花鸡大快朵颐,但是自己却在啃着捡来发臭的窝窝头,穿着打着破洞的补丁搬东西。

如今,自己也要买一只,也要痛痛快快的饱腹一顿。

买来之后,直接盘坐在路边,也不顾路人投来的异样目光,啃得满嘴是油。

“其实,也没有想想中的那么好吃嘛。”

吃着吃着,任启晖哽咽起来,鸡肉在嘴中咀嚼,自嘲着流出了眼泪。

吃完,把剩了一半的鸡放到了一个小要花子的碗里,见他冲自己连连磕头,任启晖心中却是五味杂陈。

曾几何时,自己也和他一样,如今,自己好不容易成年,却迎来了如此噩耗。

来到了一个布摊前,打量起了布匹。

布摊老板见任启晖穿着破旧,连忙驱赶:“去去去,上别的地方要饭去,别弄脏了我的布。”

任启晖一把便把银子拍在了他的案上。

“银子,最贵的布,给我做一件衣衫,够不够?”

看见银子,布摊老板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够,太够了,小兄弟,里边来,我给你量一量身材,你是想要黑色的麻布还是灰色的麻布?”

“麻布?我要绸缎!这银子要是不够,那就给你补上。”

老板有些犹豫,上下打量了一番任启晖,开口说道:“小兄弟,不是我看不起你,你是做什么的?这绸缎价值不菲不说,还不耐磨损,一般都是大户人家买来做衣服的。”

“你管我是做什么的?银子够你就做,不够另说。”

老板叹气摇摇头,自己话已经说到了,既然人家要做,自己还能有钱不挣不成?

一个时辰以后,任启晖还上了一身青色长衫。

换上了一身华贵的衣服之后,任启晖的气质也随之上去了,再加上本就硬朗的脸庞,以及一身扎实的肌肉,倒是引得几名姑娘侧目。

长这么大,一直如履薄冰,卑恭慎行,如今快死了,没什么顾虑,反倒挺起胸膛了。

走在街上,一副吊儿郎当的神态,又配上青色的丝绸长衫,不卑不亢的身体,使得一些陌生人下意识的认为任启晖是一个贵族的纨绔少爷。

不管路人作何感想,任启晖一路上我行我素,反正只有一百天可活,又有什么好的惦记的呢。

只是不知自己死后,奶奶今年来看不到我,会不会难过。

走着走着,迎面撞上一个真正的阔绰少爷,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小跟班还有一个身高马大的打手。

小说《百日余晖》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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